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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隔线--------- 实话说我觉得营销号对“不让发涩图”这件事解读有点过了。

首先,2026年1月1日实行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它是行政处罚的依据。

很多公众号为了博眼球,写了很多传播淫秽物品入刑的案例,其法律来源和授权都来自《刑法》。

我们知道,行政处罚最多就是拘留(没有犯罪记录),刑事犯罪才会坐牢(且有犯罪记录)。

但《刑法》并没有变,只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变严了。

确实我们发涩图可能被【行政处罚】,但入刑的标准并没有变得更宽松,我们的《刑法》依然保持了【谦抑性】,没有营销号写得那么危言耸听。

Q&A: Q1.《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传播手段的管理变严了?

A1:把“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及其他通讯工具”精简成“利用【网络信息】、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表述扩张了。

Q2:《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行政处罚力度有变严吗?

A2:有,罚款最高从3k提到5k,增加了涉及未成年人的从重处罚条款。

Q3:以前私聊发涩图就不违法了?

A3:错。

纯粹是营销号的春秋笔法, 《行政处罚法》2005、2012、2025的几次大修,都没有明确“公开传播”或“1V1传播”有什么不同,也就是说,只要构成“传播”,就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有的营销号写“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15天”明显把“一个明确的法律”偷换为“新增一个枷锁”。

“央视网”微信公众号也明确发文说:“向好友发不雅照片算违法”既不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新增内容,更不是未来的执法重点领域。

Q4:什么图算是“银荟涩晴信息”A4:凶罩、内裤遮住的地方不能发。

再学术一点,在《刑法》领域,具备诲淫性+没有科学/艺术价值的算“银荟涩晴信息”。

Q5:发什么涩图比较安全?

A5:见P2 Q6:擦边呢?

A6:见Q4。

最后,快关注本律师,你的朋友如果发涩图进去了,记得抓紧联系我#热点 #行政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