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凤和姥姥住在省城的老胡同里。
从小大人们就说她是个“仁义”的女孩。
她乐于助人,几乎谦让着所有人。
她照顾了姥姥十几年,姥姥却从没说过她一句好。
王大凤对每个人都好,做什么都把自己排在最后。
长大后她的生活看似平静,恋爱却屡屡受挫。
男人们都说王大凤是好人,却没一个真正爱上她。
胡同里还住着一个女孩,叫小五。
和大凤相反,小五是大人们口中的“坏女孩”。
我是王大凤的表姐。
二十多年过去了,我仍记得我们在姥姥家度过的童年。
夏天的午后,姥姥常让我们拎着保温瓶去胡同南口的小店打酸梅汤。
冰柜冒出的冷气像小拳头打在我们脸上,痛快极了。
售货员灌满酸梅汤,我们一出门就拧开盖子偷喝。
通常都是我喝第一口,我是表姐,却从没想过要让着王大凤。
她也从不抱怨——这一路上我喝的总是比她多,因为她习惯谦让,无论对谁。
有一次为了看电影,我们都想洗头。
我占着脸盆没完没了地冲水,等轮到她时,电影都快开始了。
姥姥催她,洗好头的我也在催,完全忘了自己刚才有多磨蹭。
最后王大凤没冲干净就出了门,头发上还挂着黄豆大的一块洗发膏。
二十多年了,我总觉得那块洗发膏还在她头上。
长大后我想道歉,却始终没开口——因为我知道,王大凤就是这样的人。
她永远搞不明白别人哪里对不起她,总能扫了别人道歉的兴。
王大凤从小相貌平平,随和得要命。
胡同里的赵奶奶说:“这孩子仁义着呢。
” 她确实仁义。
小学一年级,她把昏倒在公厕的李奶奶扶回家;二年级起,就每天给姥姥倒便盆。
姥姥用不了蹲坑,只能在屋里方便,却从没因此多喜欢大凤一点,反而常骂她笨、丢三落四。
姥姥偏心,王大凤却不发火,也不反抗。
她越不反抗,姥姥似乎就越偏心。
那时小五不到二十岁。
她父母矮小干瘪,生了八个孩子。
一家子吃糙饭、睡铺板,却养出了小五这样的美人。
她那双潮湿的大眼睛总是半眯着,天生一股媚入骨髓的风情。
和王大凤的“讨好型人格”相反,她活成了“讨坏型人格”。
那时正派女孩都把辫子扎得紧紧的,小五却编得松垮,鬓边飞出几缕碎发,看上去慵懒又张扬。
傍晚刷完锅,她常这样靠在门边,或是穿过整条胡同去公厕——每一步都像一场盛大的表演。
那个年代人人都穿肥裆裤,不知小五用什么方法改造了裤子,让它曲线毕露地裹住紧绷的臀部。
她步态慵懒,身姿挺拔,行走间有种不可一世的妖娆。
她光脚穿拖鞋,露出凤仙花染红的趾甲——那时全胡同谁敢染脚趾甲呢?
小五喜欢和十几个小伙子混在一起。
他们不读书不工作,家境却好,天不怕地不怕,专在附近偷鸡摸狗。
小五是团伙里唯一的女性。
她不偷东西,她的乐趣是和男人睡觉——不是为了往上爬,纯粹是为自己高兴,这在当年堪称惊世骇俗。
小五的父亲发现后,把她绑在院子里跪搓板。
那群哥们知道后,深夜翻墙入院,用红白毛毯把她一裹,扛出了院子。
他们每人骑一辆车,示威似的按响转铃,风一样簇拥着小五消失了。
那晚,我和王大凤都听见了胡同里的车铃声。
第二天,“小五被抢走”的消息传遍了。
可没过多久,她又没事人似的回了家,依旧慵懒地靠在门上,手里钩着一截狗牙领子。
姥姥叮嘱我们不许和小五家人说话,生怕我们学坏。
正派女孩一定要和“坏女孩”划清界限。
十几年后,我第一次读到《埃及艳后》——当看到克娄巴特拉叫人用波斯地毯裹住半裸的自己送给恺撒时,我立刻想起了小五。
那个艳后般的人物,那个被诅咒的美人。
人们总企图用贞洁和道德隔开“好女孩”和“坏女孩”,但这挡不住她们互相遥望。
小五让我们发现,原来女人还可以这样活。
原来“好”与“坏”的界定如此模糊——保有贞洁就是好?
贤妻良母就是好?
制定标准的是男人还是女人?
抛开条条框框,两种迥异的女性本就可以互相欣赏。
没几年,小五一家搬走了。
我们再无她的消息,直到二十多年后,我和王大凤在一家酒吧重逢了她。
她是酒吧老板,四十多岁的她完全谈不上人老珠黄——低领黑裙,葵花形钻石耳环,身材丰满而不臃肿。
她向我们走来,步态悠然如当年。
我小声说:“小五。
”她已经走到跟前:“从前我们做过邻居吧?
”她笑着让侍者送酒,并招来一个宽肩厚背的年轻人:“这是我丈夫。
” 这个比小五至少年轻十岁的丈夫让我们暗暗感叹:这是个不败的女人,谜一样的不败。
那晚王大凤告诉我,她最崇拜的女人就是小五——“永远有男人围着,想跟谁好跟谁好”。
这个给外人留下纯洁、正派印象的女孩,心底竟偷偷崇拜着一个“狐狸精”。
我望着身边的王大凤,忽然发觉,我其实并不真正了解她。
长大的王大凤依然仁义,在学校永远是好学生,热心社会活动,不惜为此牺牲学习时间。
大学时姥姥去世了,她哭得几乎背过气。
我不明白——姥姥一辈子没给过她好脸色。
去世前姥姥瘫痪三年,王大凤照顾了三年。
姥姥仍像小时候那样指责她,瘫痪后,这指责成了她生活中重要的乐趣。
每当她说大凤笨、神不守舍时,往往是大凤像壮工一样把她抱上抱下、接屎接尿的时候。
弟弟王大明从不搭手,姥姥却仍偏袒他——因为大明会来事、会撒娇。
只要他往床前一凑,姥姥就把舅舅们寄的零花钱全给他。
我为大凤不平,她却说:“我愿意让姥姥护着大明……他小时候多病多灾,怎么这些倒霉事都被他碰上了,我怎么一件也没能替他分担?
” 她正在为自己是个健康人而感到惭愧,我倒像个挑拨离间的坏人。
姥姥去世后,单位给王大凤父母分了新房。
全家商量让大明跟父母住新房,胡同老房留给大凤——她可以在这儿成家立业。
那时她大四,很多同学知道她有两间房,常有外地同学的亲戚来借住。
同班张伟的母亲来省城治病,就在她那儿住了半个月。
后来,张伟和王大凤恋爱了。
一个讨好型人格的女孩,谈恋爱会发生什么?
恋爱后,张伟搬进了大凤家。
她把伺候他当成了最大快乐——做饭、洗袜子、办生日派对。
张伟家人来,她管吃管住还买东西。
我见过张伟,话不多,机灵,好看。
但我的直觉是:他不爱王大凤。
可大凤总觉得,别人配得上一份彼此相爱的感情,而相貌平平、脑袋又笨的她,是配不上的。
她只能更努力去爱别人,才能换来一点点爱。
所以她用过分的热情去回报,去感谢别人接受了如此卑微的她。
果然,临近毕业时,张伟认识了一个家境好的女孩,再也没来找过大凤。
这是个打定主意吃软饭的男人——既然能攀高枝,何必和王大凤结婚?
我还记得大凤来哭诉的样子。
她披头散发,肿着眼泡,盘腿坐在床上咬牙切齿:“我要狠狠报复他!
”可她那些报复手段,都是幼稚无力的小把戏。
当我鼓励她无论如何得出这口气时,她又不说话了。
拉过被子闷头睡了一天,再也不提报复。
她说:“我要是有小五那两下子就好了……可我不是小五。
问题是我要真是小五,就不会有这些事了。
张伟敢对小五这样吗?
他敢!
”这话说的,好像张伟对她这样,反倒理所应当。
在分手的悲愤中,王大凤毕业了,进了家四星级酒店的销售部。
我想象不出她在销售上有什么优势——相貌一般,粗硬直短发,不怎么打扮,总穿男士衬衫。
腿短腰长,屁股微坠,走起路有些笨拙。
可她的销售成绩总是名列前茅。
也许正因为她仁义——待人热情,人缘好。
偶尔受排挤,她要么看不出,要么哈哈一笑就过去了。
她对所有人一视同仁,没沾染半点酒店的势利冷漠。
在酒店,王大凤又恋爱了。
对象是客房部的同事董鹏。
在他身上,大凤找到了一点做女人的娇俏——那是小五才有的魅力。
董鹏是个居家的男人,会织毛衣、弹钢琴,还很会铺床。
第一次到大凤家,他就为她铺了一次床——攥住床单两角哗啦啦抖开,清洁的床单像波浪起伏。
他拍松枕头,邀她在铺好的床边坐下。
两人就这样围着一张床,却没人意识到可能会发生什么。
董鹏的神情里全是对劳动的喜悦,没有欲望,也没有性。
王大凤再怎么撒娇,也做不成小五。
她自以为的娇俏,没能引起董鹏的兴趣。
但两人还是交往了。
王大凤积极准备给董鹏过生日,他们吃蛋糕、喝红酒,董鹏还弹了钢琴。
在酒精、音乐和巧合的作用下,他吻了她。
大凤希望一切继续,可这一吻后,董鹏清醒了些,他始终无法确定自己是否真的爱上了她。
董鹏对王大凤说:“你真善良,我早看出来了。
”为这份赤裸的善良,他又亲了她一次。
然后呢?
然后他平静地离开了。
他们还没结婚,但彼此心照不宣。
我想,如果没有另一个女孩夏芝的出现,他们或许真会结婚吧。
夏芝是酒店新员工,只跟有用的人打交道——和客房部处成哥们,就能免费干洗大衣;和销售部男同事混熟,就有人开车接她上班。
每次男人行方便,她习惯的感谢动作就是拍拍对方大腿,加一句:“你真逗。
” 这个不到一米五五的娇小女人,粗鲁又娇蛮,看似天真可爱,实则心机深沉。
她从王大凤身边抢走了董鹏。
但这次大凤没有像恨张伟那样恨董鹏。
让她揪心疼痛的是:她和董鹏处了一年多,都没打过床的主意;可夏芝和董鹏见几次面就上了床。
难道身为女人,她王大凤就一点魅力都没有吗?
弟弟王大明来找她了——为了胡同拆迁的事。
大凤的两间房能换一套三居室。
大明结婚了,老婆豆豆不想跟公婆住,就撺掇他让姐姐把三居室让出来。
大明来后才知道姐姐的遭遇,想起她从小对自己的疼爱,实在不忍开口。
可最后,他还是说了——因为他心里明白,从小到大,姐姐都不会拒绝他。
但这次他猜错了。
王大凤罕见地生气了。
她连珠炮似的骂着:“大明!
你真可恶!
真没良心!
你真气死我了!
你是不是以为我这人从来不会生气?
你要是这么想就大错特错!
现在我就告诉你——我会生气!
我特会生气!
我气性大着呢!
你现在就回家,把豆豆叫来,我倒要看看她敢不敢当我面重复一遍你们鼓捣出的馊主意!
” 她的语调由低到高,前所未有地慷慨激昂、滔滔不绝。
她像换了个人,言辞尖刻,忘乎所以。
就这么骂着,骂到大明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
这么多年的委屈压抑,都随着叫骂抒发出来。
她终于为自己争取了一回,终于正视了自己的需求。
可这样的时刻没持续多久——人的惯性太强大了。
安静下来后,她又回忆起弟弟小时候多灾多难:“怎么就不能让他住一回大房子呢?
”那个讨好型人格的王大凤,“咻”地回来了。
她找到大明,说自己愿意让出新房,搬去和父母同住。
她好言好语,低声细气,倒像是她在求弟弟办事。
快要离开老房子了,王大凤一个人在胡同里走着,回忆从小到大的一切。
有一天回家时,她看见一个男人抱着孩子站在她家门口。
是张伟。
原来他那家境好的老婆借出国一去不返,连孩子都扔给了他。
谁能帮忙照顾孩子呢?
准备吃一辈子软饭的张伟,想起了王大凤。
张伟说:“我知道你还是一个人。
我要和你结婚,而且你不能拒绝我——我知道你也不会拒绝我。
”说完就在她面前跪下了。
这一跪既像哀求,又像威胁。
真无耻——他在利用她的善良。
他简直把她当老妈子,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伺候完他还要伺候他的孩子。
可王大凤在这一刻居然陶醉了。
她有一丝得意,一丝晕眩——从来没有男人这样对待她。
她太渴望男人的关注,太渴望异性的认同。
她认为,自己终于赢得一个男人的爱了。
她一个劲儿问:“为什么呢?
这是为什么?
” 跪着的张伟仰头看她:“就因为你宽厚善良,就因为你纯、你好!
从前我没见过,今后也不可能遇见你这种人了——你明白吗?
” 王大凤感到一阵心酸。
在这得意眩晕的时刻,她渴望听到的是男人说她多么美丽、多么让人难忘——就像人们对小五、对夏芝、对其他女孩说的那样。
可张伟不过是在重复所有男人对她说过的话:你是个好人。
张伟选择她不是因为她有魅力,是因为她“好”。
这是一种对他有利的“好”。
言外之意是:王大凤可以随时为别人牺牲自己,她为了一点关注可以无限付出,所以她身上总有便宜可占。
这就是男人们眼中的王大凤——一个就算被吃干抹净也不会有怨言的好女人。
春风得意时没人想起她,落难了,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榨干她。
这种尖锐的情绪刺痛了她的心。
跪着的男人还在喋喋不休诉说着她的好。
王大凤打断了他:“我现在成为的这种好人,从来就不是我想成为的那种人!
” 跪着的男人说:“你说什么玩笑话?
王大凤,难道你以为你还能变成另外一种人吗?
你不可能,你永远也不可能!
” 这件事后,王大凤决定过一种新的人生。
她说,张伟之前把她一脚踢开,现在跟别人生了孩子倒想回来——没门!
这辈子她都不会再搭理他了。
可一个人的改变没那么简单。
没过几天,王大凤给我打电话,说她觉得自己不能那样对待张伟:“这爷俩太可怜了……太可怜了。
”她一连说了好几个“太可怜”,“如果拒绝张伟,我的良心会永远不安的。
”她可能永远也变不成她一生都想变成的那种人了,“原来那也是不容易的,似乎比和张伟结婚更难。
” 她在改变的道路上努力了一下,最终放弃了——因为她无法下定决心成为小五那样为自己而活的女人。
原因并不复杂,就两个字:怕难。
原来做自己也是难的,原来做主角也是很难的。
也许这么多年的奉献付出,早就把王大凤的自我吃掉了。
现在要重新长出一个自我来,很痛苦,也很漫长。
可围着别人转,反而没那么痛苦——因为不用思考。
这就是王大凤维持了多年的惯性。
她不是不明白张伟想从她这里得到什么,她完全清醒。
她的反抗本质上只是一种情绪发泄。
发泄完了,她还是会回到那种不可救药的生活中去——因为发泄那么简单,而改变那么困难。
王大凤和张伟马上就要结婚了。
她走入了讨好型人格女人最坏的结局:找一个吸血鬼丈夫,让他心安理得吸自己一辈子的血。
她用二十多年时间,遥望着小五的背影,最终还是没有勇气成为那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