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给大家扒个真实案子,看完保准你再也不敢乱搞“外网小操作”。

那就是2023豫1303刑初402号案件——一群人拍BDSM视频发外网门槛群,赚了20多万,最后全进去了,刑期从一年十个月到三年三个月不等。

咱国家法院判决都是公开的,搜案号就能看全文。

这篇判决书我没法把细节全放出来,懂的都懂,太“具体”了 这群人是怎么把“同好聚会”玩成犯罪团伙的?

事儿得从2021年说起。

有个叫程某的(微信昵称红双X),拉着黄某(战X、牧X)、张某(金枪X)还有个“老豪”,在郑州新郑租了个别墅,专门装修成SM交流、拍摄的地方,还起了个听起来挺唬人的名儿——“奴印文化”。

一开始倒还算“小打小闹”:女孩子们拍点劲爆照片发推特,吸引点同好。

可后来有人退出有人加入,李导(李某)掏了3万入股,黄某也追加了钱,这伙人就开始“搞事情”了。

2021年10月别墅装完,他们直接买道具开拍——地点也越来越离谱,从别墅到酒店,甚至大街上、公园里都敢拍!

他们拍的内容:女性露骨镜头、捆绑束缚这些SM元素全有,还有“灌鸡蛋”“灌牛奶”这种猎奇桥段。

拍完了还加水印,用“奴印文化”的推特号、还有全某(小X朵)、李某(初X)这些女生的号发出去引流。

引流之后就是“割韭菜”了:男性加QQ群要交200块,后来又搞了两个大群——1500多人的“奴印文化交流群”,还有385人的“精品群”,想进精品群?

得用支付宝口令红包付1888或2888元!

他们还搞“拍卖定制”,让男的竞拍女成员的联系方式,中了就能让女生拍指定内容。

最后查出来,这伙人一共赚了201735元,全花在日常消费和“运营”上了。

南阳市公安局鉴定的时候,光yh照片就有1016张,视频228部 到底什么样的内容算“yh物品”?

别再踩坑了!

好多人问我:“我拍点小众爱好的视频,算不算违法啊?

” 咱今天就借着这个案子说清楚,《刑法》第367条早有定义:具体描绘x行为或者露骨宣扬sq的yh物品,就是红线,但也有例外,比如x教育视频、医学图谱、有艺术价值的作品,这些不算。

司法实践里判断的关键就三点 1. 是不是以刺激X欲为目的:像这个案子里的视频,满屏都是隐私部位、x羞辱场景,服装道具全往“勾人”上靠,没有任何社会、审美价值,这不踩线才怪。

2. 内容是不是“越界”:艺术摄影里的含蓄镜头、写实素描这些没事,但真人演绎的露骨行为,基本一抓一个准。

3. 怎么传播、有没有收钱:你自己存着或者小范围私密分享,大概率没事;但像这伙人一样,发QQ群、电报群、推特,还收钱牟利——哪怕只赚几千,都算“牟利传播”,直接触法!

外网不是法外之地!

警方扣押的物品清单——p机、皮鞭、g塞、zd棒……;还有个为了还助学贷款的小妹妹。

她看到全某在推特赚了钱,也跟着拍视频,结果没赚多少,还留下了案底。

我每次想到这个都觉得可惜:为了这点小钱,把一辈子的前途搭进去,太不值了!

还有个细节:程某居然觉得“推特是国外网站,没事”——醒醒!

你在国内制作、在国内收钱,就算发在外网,照样算违法!

警方该查还是查,别抱着侥幸心理。

这三条红线不能碰!

1. 收费+拍摄+发布=高危!

尤其是女孩子,别觉得“好玩”“赚点零花钱”就出镜,这种“厂牌化”的产业链,碰都别碰!

门槛费、红包这些变相收费,也一样违法。

2. 外网也不能乱发!

别以为换个平台就安全了,传播+有偿,只要沾了这俩,就可能构成“yh物品牟利罪”。

3. 内容尺度别太松!

赤裸挑逗、记录x行为的内容,别往网上发,一旦扩散,想后悔都来不及。

说实话,小众爱好本身没问题,自我表达、社群联结也值得尊重,但前提是不能越法律的线。

玩圈子要守安全红线,要守法律底线——别让“爱好”变成“牢狱之灾”,真的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