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扫……”我喃喃的念道,然后向右边侧了侧身子。

这动作扯得我左腿歪斜,膝盖处传来的剧痛刺醒了我——原来我刚才在恍惚中似乎睡着了,不过也可能只是迷瞪了一瞬间。

然后我就听见了空谷幽兰女士在厨房里洗碗的声音。

通常她会边做家务边哼唱着走调的小曲儿。

但是今天她没唱歌,因此我只能听见锅碗瓢勺碰撞的声音和夹杂在其间的流水声。

这又是一个凶兆!

“接下来是矿镇天气预报:预计在未来24小时内,矿镇将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阵风9级以上,请注意防范大风带来的不利影响。

”这次,我脑海中的韩大嘴化身为了天气预报员。

不!

我应该停止这种头脑风暴的游戏,而是开始努力写作了!

空谷幽兰女士要求乔若兰必须活过来,而且还必须得合情合理的活过来,她不是说了嘛,“可以胡编乱造,但别太离谱就行了”……让一个死人活过来,还得合情合理不离谱,这可能吗?

不过我想如果我今天早上能好好的把《若兰还魂记》的第一章写出来的话,也许就能化解空谷幽兰女士如今这风雨欲来的低气压了。

我现在完全清醒了,手托着下巴望向窗外,脑子则不自觉地飞快地旋转着。

我大脑皮层最上面那部分,正在琢磨着我最后一次洗头是什么时候,因为我觉得我现在就像一头擀了毡的臭牦牛,突然就理解了那些留脏辫的主儿;不过抑制着头痒的同时我还有一部分脑子在琢磨着空谷幽兰女士下次会不会让我吃药。

我这一部分大脑好像完全从眼前的场景中抽离了,完全不受控的琢磨着与写作完全无关的事情。

所以我能感觉得到,我的大脑虽然还在运转着,但却跟现在的我毫无关系——它们视而不见、听若惘闻。

不过好的是,我大脑中的另外一个部分正在狂乱的琢磨着各种文章桥断,排除、否决、整合、归纳……我知道自己正在忙着想有关能让乔若兰活过来的idea,可这些idea就像是隔靴搔痒,因为我完全抓不住那些闪念。

而我头脑中的最后一部分,显然是家廉价的血汗工厂,琢磨的都是些龌龊不堪的下三路的事情。

天知道为什么我这几乎残破的身体在这荒山上面对着那样一个水泥墩子一样的女人还会有这份闲心。

我真的是在搜肠刮肚的寻找让乔若兰活过来的线索,但是这和通常所说的创作时的灵光乍现完全是两回事儿。

灵光乍现是那种突然被一个想法击中的感觉。

当然,我们这些喜欢意淫的中年油腻男作家更喜欢说的是:缪斯女神亲吻了我。

我写《出走》的灵感来源于疫情前的某一天。

那天我一个人开着车从外地回北京,中途下了高速找地方吃饭,结果车开经过城乡结合部的时候,看见一个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男孩儿正在试着撬路边上停着的一辆破破烂烂的汽车。

其实我不知道那孩子是想偷车还是在闹着玩,也不知道那车是不是停在路边没人要的僵尸车,或者本来就是他们家的车。

等我找着吃饭的地方的时候,已经把这件事儿忘了。

不过后来这个撬车的孩子变成了《出走》这本书中的二狗子。

还在构思《出走》这个故事的阶段,这个人物就越来越丰满了,可是我不知道该叫他什么。

后来有一天我在网上冲浪的时候,二狗子这个名字就直接跳进了我的脑海中。

那年快到年底的时候,《出走》有一半的故事已经在我脑子里架构完成了,剩下的部分也琢磨的七七八八了。

那段时间我总觉得成天都飘飘忽忽的,因为缪斯女神已经降临了,她的每一记亲吻、给予我的每道灵光都像我收到第一笔稿费那样让我欣喜。

我人生中的第一笔稿费只有240块钱。

那年我上大一,出于好玩的心理我给某文学杂志寄了一个小短篇,文笔很幼稚,故事也很俗套,但是没想到的是那篇小说竟然被选中刊登了。

所以当我拿着那240块钱的稿费的时候我就下定了决心:这辈子我一定要当作家!

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

当然,那第一笔稿费并不能算是灵光乍现,灵光乍现的是下高速路吃的顿饭,那才是意想不到的惊喜,那才是灵光乍现!

这种灵光乍现的写作过程是一种享受。

而另一种写作的过程——搜肠刮肚的过程——就完全没有一点儿乐趣可言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无论是有灵感还是没有灵感,写作过程中的每一步其实都是神秘的探索,而且没有任何一条捷径。

说到底,只要是写作,无论有多少灵感,最终一定会遇到卡壳的地方的。

而遇到卡壳的时候,只能搜肠刮肚的想办法解决问题,否定就永远写不完了。

以往我在写作的时候只要一碰到卡壳,就会去外面溜达溜达,不开车,就是漫无目的的city walk,或者也可以叫做散步。

作为职业作家我知道散步是很好的运动,当然,如果能跑步会更好,就像村上春树在他那本《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中写的那样:“打算作为小说家度过今后漫长的人生,就必须找到一个既能维持体力,又能将体重保持得恰到好处的方法。

”——如果要以长时间伏案工作的作家为职业,岁数越大越明白要有良好的体力;但是我这个人天生运动细胞不发达,每礼拜去两趟健身房已经是我的极限了,因此再多跑一步对我来说都是不可能的事情。

其实散步有时候也挺无聊的,所以每次出门散步的时候我都会带上一本书,即使手机里有电子书,但我依然会选择带一本纸质书出门散步,即使有人为此说我装逼我也不在乎。

其实如果你在写一部小说,并让它能顺利的进行下去,就要忍受各种各样的无聊的情况,比如卡壳、比如瓶颈、比如缪斯女士离你而去、又比如无聊的散步……无聊,在写作过程中,就如同化疗之于癌症患者一样必要。

《出走》这个故事发展到一半的时候,已经成为了外卖骑手的二狗子在某天半夜把一个小区的保安打伤了——那个保安一动不动的躺在地上,像是死了一样。

我想让二狗子逃过此劫——只是暂时逃跑而已——因为要是二狗子这样就被警察抓住的话,那接下来的情节就不好处理了。

可是二狗子不能就这样大大咧咧的骑着他的小电驴子逃去天涯海角,因为不止是小区门口的摄像头,这一路的摄像头都已经把他拍下来了。

问题就是该如何处理那个保安。

我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个小卡壳,也是个小游戏。

还好,这本《出走》并没有签约,我也不用考虑什么截稿时间,便没有了“10秒钟时间”的问题。

可是无论如何,既然已经开始写一本小说,也打算把它写完,那就终归会有截稿的一天,这天时间一到,就必须把它写完,这样你才能从这里抽身出来,这是大部分作家都知道的道理。

如果一本书卡壳卡得太久了,作者的创意就会开始枯竭,把故事写得七零八落,所有所谓的写作技巧、那些障眼用的玩意儿,也都会跟着原形毕露。

我那时候去散步的时候,脑袋里总是空空如也的,就跟现在一模一样。

结果有一天当我走进一家星巴克,点了一杯焦糖玛奇朵的时候,我脑袋里突然闯入了一个黑李逵,丫大声的跟我说:哥哥,一把火点了这个鸟小区吧!

也许可行,我琢磨着。

我就像是一只彻底绝望了的落水狗那样,即使只是抓着根稻草也得把它当救生圈用才行。

真的,我当时觉得这个点子也还可以,虽然过于暴躁了一些,而且这样一来又出现了更多新的问题需要解决,但也许能行的通。

总之,我只要先把保安这个问题解决了,就可以继续往下写了——因为下面的情节我已经设计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