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狗,值60万?

这背后是情感与契约的双重考验。

近日,一则“60万元重金寻狗”的启事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

发帖寻狗的是广东惠州一家宠物科技公司,走失的是一只名为“辛巴”的伯恩山犬。

公司负责人明确表示,若能成功找回,这笔悬赏金一定会兑现。

事件详情:明星犬走失,悬赏60万据公司负责人付先生介绍,走失的犬只名为辛巴,是一只4岁半的成年公犬,属于伯恩山犬品种,体型较大,体重约37公斤,毛发为黑、白、棕三色。

辛巴并非普通宠物,而是公司的“明星模特犬”,拥有大量粉丝,是团队中不可替代的一员。

走失经过:2026年2月1日下午3点左右,工作人员带着辛巴前往上海虹桥机场附近的南石桥路参加一场宠物相关活动,其间辛巴不慎走失。

工作人员立即在当地寻找并报警求助,但至今已近20天,仍无有效线索。

悬赏承诺:公司承诺,提供关键线索并帮助找到者,重酬人民币60万元;提供有效线索者,也将给予感谢。

公司回应:情感无价,承诺必兑面对网友对“60万悬赏是否真实”的质疑,公司负责人付先生回应称:“这只犬并非普通宠物,本身价值较高,更重要的是它承载了整个团队的情感。

60万元对于公司而言并非难以承受的数额,只要有市民、网友能提供关键线索并帮助我们找到辛巴,这笔悬赏金我们一定会兑现。

”付先生也表达了对辛巴安危的担忧:“辛巴走失的时间有点久了,现在最担心的是它是否还在。

”律师解读:公开悬赏具有法律效力针对此事,律师表示,公开悬赏寻狗是有法律效力的。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九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特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的,完成该行为的人可以请求其支付。

同时,《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因此,公开悬赏等同于单方允诺/要约,完成行为(找到并送还)等同于承诺,合同即成立。

如果找到狗的人要求全额兑现悬赏金,而悬赏人拒付,则构成违约,找到狗的人可以起诉,法院会判决全额支付悬赏金。

最新进展:已有网友提供线索2月19日上午,付先生告诉记者最新进展,目前有一名网友提供了与辛巴有关的线索,称在虹桥花谷五区垃圾场后的狗场里面看到了伯恩山犬,他正在与上海朋友联系并进一步进行确认。

60万重金寻狗,不仅是对一只“明星犬”的急切追寻,更是对“言出必行”契约精神的考验。

希望辛巴能够早日平安回家,也希望这份重金悬赏能够兑现承诺,让诚信在法治社会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