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6年河南省体育模特、健身模特锦标赛竞赛规程一、组织机构主办单位:河南省全民健身中心河南省健美健美操运动协会驻马店市体育局承办单位:驻马店市体育总会驻马店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二、时间及地点时间:2026年4月22日至26日地点:驻马店市三、参赛单位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体育主管部门、省市直机关老年人体育协会、体育健身模特协会、有关企事业单位、院校、幼儿园、体育类俱乐部、体育模特培训机构及符合参赛要求的体育模特爱好者组织均可组队参赛。
四、竞赛项目及组别(一)体育模特项目:1.少儿组:少儿组、青少年组;2.成人组:成人甲组、成人乙组、成人丙组、成人丁组;3.职业组:女子组、男子组;4.院校组:女子组、男子组;5.团体组:A组、B组;6.企业家组:女子A组、女子B组、男子A组、男子B组;7.东方旗韵组:A组、B组、C组;8.亲子组:A组、B组、C组、D组、E组。
(二)健身模特项目:女子A组、B组、男子A组、B组。
(三)健身项目:男子公开组、女子技巧健身公开组、女子艺术健身公开组。
五、详细比赛分组(按性别、年龄及身高规定)(一)体育模特项目:1.少儿组:(1)女子A组:3-6周岁;(2)女子B组:7-8周岁;(3)女子C组:9-10周岁;(4)女子D组:11-12周岁;(5)男子A组:3-6周岁;(6)男子B组:7-9周岁;(7)男子C组:10-12周岁;2.青少年组:(8)女子组:13-16周岁;(9)男子组:13-16周岁;3.成人甲组(17-39周岁):(10)女子A组:身高165cm(含)以下;(11)女子B组:身高165.01cm以上;(12)男子公开组;4.成人乙组(40-49周岁):(13)女子A组:身高165cm(含)以下;(14)女子B组:身高165.01cm以上;(15)男子公开组;5.成人丙组(50-59周岁):(16)女子A组:身高165cm(含)以下;(17)女子B组:身高165.01cm以上;(18)男子公开组;6.成人丁组(60-70周岁):(19)女子A组:身高165cm(含)以下;(20)女子B组:身高165.01cm以上;(21)男子公开组;7.职业组(16周岁及以上):(22)女子A组:身高165cm(含)以下;(23)女子B组:身高165.01cm以上;(24)男子A组:身高175cm(含)以下;(25)男子B组:身高175.01cm以上;8.院校组:(26)女子A组:身高165cm(含)以下;(27)女子B组:身高165.01cm以上;(28)男子A组:身高175cm(含)以下;(29)男子B组:身高175.01cm以上;9.团体组(每支队伍6-30人):(30)团体A组(55周岁以下);(31)团体B组(56周岁-70周岁);10.企业家组:(32)女子A组:165cm(含)以下;(33)女子B组:165.01cm以上;(34)男子A组:175cm(含)以下;(35)男子B组:175.01cm以上;11.东方旗韵组:(36)个人A组:16-35周岁;(37)个人B组:36-55周岁;(38)个人C组:56-70周岁;12.亲子组:(39)亲子A组:儿童3-5周岁;(40)亲子B组:儿童6-8周岁;(41)亲子C组:儿童9-10周岁;(42)亲子D组:儿童11-12周岁;(43)亲子E组:儿童13-15周岁。
(二)健身模特项目:(44)女子A组:165cm(含)以下;(45)女子B组:165.01cm以上;(46)男子A组:175cm(含)以下;(47)男子B组:175.01cm以上。
(三)健身项目:(48)男子健身公开组;(49)女子技巧健身公开组;(50)女子艺术健身公开组。
六、各组别比赛项目及比赛轮次(一)少儿组、青少年组、成人甲组、院校组:第一轮:四分之一形体展示;第二轮:活力主题展示;第三轮:国风主题展示。
(二)职业组:第一轮:四分之一形体展示;第二轮:运动能力展示;第三轮:国风主题展示。
(三)成人(乙、丙、丁)组:第一轮:活力主题展示;第二轮:国风主题展示。
(四)团体组:1.选手自行选择一个主题进行一轮展示;2.可选主题为东方旗韵主题、国风主题或活力主题展示。
(五)企业家组:1.第一轮:礼服主题展示;2.第二轮:活力主题展示。
(六)东方旗韵组:1.选手按号签顺序进行一轮展示。
2.选手须严格按照相应旗袍着装规则选择服装。
(七)亲子组:1.选手自行选择一个主题进行一轮展示;2.可选主题为国风主题展示或活力主题展示。
(八)健身模特:1.女子健身模特:第一轮形体展示;第二轮晚礼服展示;2.男子健身模特:第一轮形体展示;第二轮休闲西服展示。
(九)健身组:1.男子健身:预赛、半决赛进行形体比赛;决赛进行运动特长(60秒)、形体比赛;2.女子技巧健身、艺术健身:(1)预赛进行形体比赛;(2)半决赛、决赛进行形体、运动特长(60秒)比赛。
七、比赛办法(一)比赛执行最新版《体育模特竞赛规则》。
(二)四分之一形体展示:1.着装:(1)青、少儿组:女子穿可以展现形体、体态的黑色紧身运动背心和黑色紧身长裤,穿低帮运动鞋;男子穿可以展现形体、体态的黑色紧身运动背心和黑色体操紧身短裤,穿低帮运动鞋;比赛中禁止使用道具、佩戴任何饰品及填充物。
(2)成人甲组:女子穿合体黑色背心和黑色紧身长裤,比赛穿高跟鞋,鞋前掌厚度不大于1.0厘米,细跟,高度不得超过12.0厘米,禁止穿坡跟式高跟鞋;男子穿可以展现形体、体态的黑色紧身运动背心和黑色体操紧身短裤,穿低帮运动鞋;比赛中禁止使用道具、佩戴任何饰品及填充物。
(3)职业组:女子选手须穿不透明的连体泳装赛服,其颜色、面料、质地、装饰和风格不限,赛服上不得点缀悬垂性装饰物,赛服至少覆盖二分之一臀部和整个下背部,穿戴美观。
严禁穿线状比基尼、丁字裤以及异性装饰,比赛穿高跟鞋,鞋前掌厚度不大于1.0厘米,细跟,高度不得超过12.0厘米。
禁止穿坡跟式高跟鞋;男子选手穿紧身体操背心和合体短裤,赛服的颜色、面料、质地及风格不限,赛服短裤底边齐臀线,并须覆盖臀部,背心须覆盖住二分之一胸肌和斜方肌;比赛中禁止使用道具、佩戴任何饰品及填充物。
2.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10人一组进入赛场,走到台前后站在自己的点位上,听裁判员口令做四次向右侧转进行四个身体方位展示。
3.技术规定:双足并拢或足跟并拢脚尖打开30度,双膝并拢,自然站立,收腹挺胸,头部正直,双眼平视前方,双臂自然下垂于体侧,身体各部位肌肉不得过度收缩,从前、左、后、右四个方位展示形体;禁止使用油彩或体油,纹身须遮盖。
4.评判依据:台风、形体与体态。
(三)活力主题展示:1.着装:选手可穿自选、不透明、得体的运动服参加比赛,服装的样式、颜色不限,可手持小型道具。
2.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听音乐依次进行走秀展示。
3.技术规定:选手按照规定路线进行台步展示,需在行进中展现与服装风格一致的活力特质与运动技能,并于台前指定位置完成定点造型,每个展示位允许设置1-2个造型,单次造型时长不超过5秒。
表演中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将物品遗落于赛台的道具,在道具使用后必须保证赛台的干净,表演内容及道具使用不得影响下一位选手出场或表演,禁止携带活物道具,禁止使用油彩或体油。
4.评判依据:服装与搭配,步态与节奏,表现力与编排。
(四)职业组运动能力展示:1.着装:着装需适宜运动,符合动作与曲目风格,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服装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与他人的配饰。
可根据表演需要穿着不同款式的比赛服装,但服装必须与比赛的内容、音乐风格和谐统一,可手持小型道具。
2.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依次进运动能力展示。
3.技术规定:参赛音乐时间不超过60秒,音乐由各参赛队运动员自行向裁判组提交,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展现自身活力与运动素养的技能表演,可使用小型安全道具;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易遗落、易污染赛台的道具,表演结束后赛台须保持整洁,不得影响后续选手比赛,禁止携带活体道具;禁止使用油彩、体油,外露纹身须遮盖;所有动作展示需含以下指定动作类型中的任选两类:(1)力量型动作:支撑分腿跳、并腿跳、行进间一字跳、原地一字跳的各种技术动作、单臂俯卧撑等。
(2)柔韧性动作:180°踢腿、横竖叉等。
(3)协调/控制类动作:①360°转体、720°转体、单脚360°转体、单脚720°转体等;②滚地翻、双手翻、单手翻、空翻等;③各种力量、灵活、体操、舞蹈和武术类等特征的技术动作等。
4.评判依据:服装与搭配、动作与音乐的结合及表现力与编排。
(五)国风主题展示:1.着装:服装自备,符合中华民族传统服饰(如:各朝代、各民族等),自备道具。
2.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听音乐依次进行走秀展示。
3.技术规定:选手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主题风格展示,台前设置定点展示位置,每个展示位置允许设置1-2个造型,单次造型时间不超过5秒;定点造型符合自己服装的礼节动作,表演时可手持小型道具;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将物品遗落于赛台的道具,在道具使用后必须保证赛台干净,表演内容及道具使用不得影响下一位选手出场或表演,禁止携带活物道具。
4.评判依据:服装与搭配,步态与节奏,造型与表现力。
(六)团体组:1.着装:(1)选择东方旗韵展示的选手应穿着彰显庄重典雅、含蓄内敛的旗袍,突出东方旗袍精髓,包含但不仅限于传统派系旗袍和古法旗袍,旗袍长度必须超过膝下10厘米,开衩不得高于膝上10厘米;(2)选择活力主题展示的应选择不透明、得体的运动服参加比赛;(3)选择国风主题展示的应符合中华民族传统服饰(如:各朝代、各民族等);禁止任何不文明不健康的元素,服装不得过于暴露,禁止佩戴可能伤及自身与他人的配饰。
可根据表演需要穿着不同款式的比赛服装,但服装必须与比赛的内容、音乐风格和谐统一,可手持小型道具,符合比赛主题。
2.组别选择:东方旗韵主题、活力主题、国风主题三选一。
3.流程:各团队按号码牌顺序依次进行团队展示。
4.音乐时长:2:30分钟至4:30分钟(音乐由各参赛队自行提交裁判组)。
5.参赛人数:6-30人/队。
6.技术规定:各团队在赛台的不同区域,在自选音乐或多媒体的配合下,以具有体育模特特征或符合所选服饰特征的各种形体艺术造型和运动形式进行展示,队列队形变换不得少于3次;禁止可导致安全事故的造型和编排。
可使用辅助表演的小型道具,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将物品遗落于赛台的道具,赛台在道具使用后必须保持干净,禁止携带活物道具。
7.评判依据:整体作品编排、装造与整体搭配、队形与多媒体背景及音乐节奏的契合程度和作品表现的完整性。
(七)企业家组:1.着装:男选手可自选礼服包含唐装、中山装、燕尾服等;女选手必须穿着不透明、得体的西式晚礼服参加比赛。
服装的颜色不限,头发可做造型,可以佩戴合适的珠宝饰物等,可手持小型道具。
2.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听音乐依次进行走秀展示。
3.技术规定:选手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主题风格展示,造型要求符合自己服装搭配的礼节动作,台前设置定点展示位置,每个展示位置允许设置1-2个造型,单次造型时间不超过5秒。
表演中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将物品遗落于赛台的道具,在道具使用后必须保证赛台的干净,表演内容及道具使用不得影响下一位选手出场或表演,禁止携带活物道具,禁止使用油彩或体油。
4.评判依据:服装与搭配,步态与节奏,表现力与编排。
(八)东方旗韵组:1.选手应穿着彰显庄重典雅、含蓄内敛的旗袍,突出东方旗袍精髓,包含但不仅限于传统派系旗袍和古法旗袍,旗袍长度必须超过膝下10厘米,开叉不得高于膝上10厘米,旗袍颜色不限,可手持小型道具。
2.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听音乐依次进行走秀展示。
3.技术规定:选手按照规定路线进行主题风格展示,造型要求符合自己服装搭配的礼节动作,台前设置定点展示位置,每个展示位置允许设置1-2个造型,单次造型时间不超过5秒。
表演时可手持小型道具;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将物品遗落于赛台的道具,在道具使用后必须保证赛台干净,表演内容及道具使用不得影响下一位选手出场或表演,禁止携带活物道具。
4.评判依据:服装与搭配,步态与节奏,表现力与编排。
(九)亲子组:1.着装:选手依照活力轮或国风轮的着装要求选择得体的服装的样式,要求亲子之间的服装有关联性,确保风格、色系搭配和谐得体,可手持小型道具。
2.组别选择:活力主题和国风主题二选一。
3.参赛人数:2-4人每队。
4.流程:选手按号码牌顺序,听音乐依次进行走秀展示。
5.技术规定:选手按照规定路线进行所选主题风格展示,造型要求符合自己服装搭配的相应动作,赛台设置定点展示位,选手在展示位做定点造型,每个定点造型3次,每次定点造型展示时间不得超过10秒,造型需体现亲子和谐风采;表演中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可能将物品遗落于赛台的道具,在道具使用后必须保证赛台的干净,表演内容及道具使用不得影响下一组选手出场或表演,禁止携带活物道具,禁止使用油彩或体油。
6.评判依据:亲子服装协调程度与搭配,表现力与编排。
(十)健身模特:1.男子健身模特按以下要求和方式进行(1)体格匀称健康和俊俏的视觉风格。
(2)第一轮穿单一颜色平角裤,赤脚,不许佩戴装饰物及填充物。
(3)第二轮休闲西服展示。
上身着修身的休闲西服,露出上身和腹肌,下身着休闲裤,赤脚。
2.女子健身模特按以下要求和方式进行(1)具备良好的身形和靓丽的视觉风格;(2)第一轮穿紧身连体健身模特泳衣做四个转向,不许佩戴装饰物及填充物。
(3)第二轮穿晚礼服按规定路线展示自然身形。
(4)女子健身模特比赛需穿高跟鞋,鞋前掌厚度不大于1.0厘米,细跟,高度不得超过12.0厘米,禁止穿坡跟式高跟鞋。
3.评判依据:服装与运动员形象、气质相符,形象与妆造服饰相融,气质高雅(阳刚)、大方、时尚,仪态端庄、健康,步态优雅自然。
(十一)健身组:1.着装:(1)男子健身形体轮:穿着不透明、无花纹、无光泽的纯黑色紧身平角短裤;赛裤侧面宽度不少于15厘米,且必须覆盖臀大肌;赛裤上不得有任何衬垫、饰物或图案;赤脚;禁止佩戴框架式眼镜、饰品、假发以及人造指甲等装饰物、装饰品。
(2)女子健身形体轮:女子技巧健身运动员应穿着不透明的后交叉式纯色比基尼赛服,下片不可以有拼接且至少覆盖二分之一臀部;女子艺术健身运动员应穿着不透明的分体式比基尼赛服,赛服下片不可以有拼接且至少覆盖三分之一的臀部,同女子健身比基尼赛服款式;赛服的颜色、面料、质地、装饰和款式不限,可适度使用衬垫和装饰物;穿高跟皮(凉)鞋,颜色不限。
鞋前掌厚度不超过1.0厘米,后跟高度不超过12.0厘米,细跟。
禁止穿坡跟式高跟鞋;禁止穿袜;头发可以做造型,允许佩戴发型装饰品,但大小须适度;运动员可戴结婚戒指或小耳钉,除此之外,不得佩戴眼镜、手表、镯类、假发以及任何其它人工饰品;严禁进行改变任何肌肉形态的固体和液态的义体植入。
(3)运动特长轮:男、女健身运动特长表演轮的服装得体,式样、颜色和是否穿鞋不限。
男子运动员如穿体操短裤则长度至少为15厘米,覆盖整个臀大肌及前部。
赛服如有赞助商标识则标识大小不可大于4*8厘米。
女子运动员严禁内穿或外穿丁字裤,如穿打底短裤则长度至少覆盖至大腿上部四分之一位置。
2.流程:(1)预赛:运动员按签号顺序入场,进行正向站立、左侧向站立、背向站立、右侧向站立的形体展示。
(2)半决赛:运动特长轮,运动员按签号顺序逐一上场进行运动特长表演;形体轮,运动员按签号顺序入场,进行正向站立、左侧向站立、背向站立、右侧向站立的形体展示。
(3)决赛:运动特长轮,运动员按签号顺序逐一上场进行运动特长表演;形体轮,参加决赛的运动员按签号逐一入场,同时介绍运动员信息;运动员按指定路线行走进行个人展示,分别行进至赛台一侧站立;选手在赛台中央站成一排,按要求做四次向右转体的形体展示;运动员交换站位,再次做四次向右转体的形体展示。
3.技术规定:(1)男子健身、女子健身形体轮:进行正面站立、左侧向站立、背向站立、右侧向站立的展示。
(2)运动特长展示:运动员在赛台的不同区域,以各种身体运动形式安全地展示运动技能和综合运动能力。
运动员可使用辅助表演的道具,禁止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和有可能将物品材料遗落于赛台的道具,赛台在道具使用前后必须保持干净,道具必须在没有其他人协助的情况下进入或退出赛台,表演时间不超过60秒。
4.评判标准:(1)形体展示:骨架发育良好,肩宽腰细腿直,中心线中正,比例协调;形体正背面呈V字,侧观S形适度,性别特征明显;肌肉线条清晰有弹性;皮肤紧致光滑无瑕疵;妆容得体端庄;步态自然优雅节奏准确;造型动作优美;整体自信镇定。
(2)男子运动特长展示:根据选手的整体编排、音乐、动作完成以及动作套路的速度、节奏进行评判。
(3)女子技巧健身力量、灵活、体操运动特征作为评判重点,套路动作可包含健美操、舞蹈、体操或其他能表现运动员杂技运动能力的形式。
(4)女子艺术健身艺术表现力作为评判重点,舞蹈套路需要具有多样化的节奏、力量和灵活性、注重风格、个性、运动协调性、音乐节律性和整体表现。
八、参赛办法(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参赛选手可兼任领队和教练员。
(二)参赛选手需按时报到和参加赛前有关会议及彩排,无故缺席者视为放弃参赛。
(三)每组别不足5人(组),将合并至相邻人数少的组别。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一)体育模特项目各组按参赛人数1:2:3:4比例录取特、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各组别获得特等奖的运动员及职业男子组、职业女子组前十名的运动员进入全场总决赛;(二)健身模特、健身各组别录取前八名,前三名颁发奖杯、证书,第四名至第八名颁发证书;(三)特别奖项:设体育模特之星、最佳形体奖、最具表现力奖、最佳风采奖、完美气质奖,并颁发牌匾;另设优秀组织奖,体育道德风尚奖并颁发牌匾;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并颁发证书。
(四)团体组特等奖颁发团体奖杯;一、二、三等奖颁发证书;(五)全场总决赛设少儿组、青少年组、成人男子组、成人女子组、职业男子组、职业女子组、院校组、企业家组八个组别。
分别录取前十名,前三名颁发奖杯、证书,第四名至第十名颁发证书。
十、裁判员赛事仲裁和裁判员由赛事组委会选派。
十一、报名及报到(一)报名1.接受团队和个人报名,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队伍参赛,跨队重复报名无效。
2.各参赛单位、各参赛选手认真填写报名表,请于2026年4月14日12时前将报名表报至指定邮箱5360830@qq.com,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徐老师18538123686,张老师13783476128,王老师18695905075;3.报名参加职业组的运动员需提前向组委会提交个人运动能力展示视频及音乐,经竞委会审核合格后方可报名参加职业组。
4.参赛运动员可兼项,每名运动员兼项不得超过2项。
(二)报到1.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于4月22日报到,4月26日离会;2.各参赛队于2026年4月23日15时前完成报到,15时30分召开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技术会和赛前彩排。
3.报到地址:见补充通知。
4.报到时需持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户口本)、保险单、县级以上医院开具健康证明及自愿参赛责任书;运动员报到需携带形体轮赛服、比赛用鞋及道具进行检查,并进行身高测量、年龄分组、抽签及登记录入程序,否则不得参加比赛;5.参加职业组运动能力展示的运动员、团体赛参赛队伍将参赛音乐(MP3或MP4格式)提前上交组委会并备注清楚参赛队伍名称及曲目。
十二、参赛费用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队伍交通、食宿、保险、体检等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或自理。
十三、竞赛纪律(一)比赛采取领队负责制,参赛队和运动员要遵守竞赛规程和规则,在比赛中必须服从裁判员裁决,如选手对比赛结果有异议,由所在代表队领队在赛后两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并交纳1000元申诉费。
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
申诉失败,申诉费不予退还;(二)比赛期间如有参赛运动员、教练、代表队对大赛散播不实言论,仲裁委员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对大赛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三)参赛队和运动员要遵守赛场纪律,听从裁判员指挥,配合裁判员及赛场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得大吵大闹干扰各岗位裁判员的执裁工作。
如有以上行为的运动员将被取消参赛资格,如有以上行为的领队或教练员将被取消该队伍的比赛成绩。
十四、其他比赛组织单位有权使用各承办方参赛选手的竞赛图片和视频进行旨在促进体育模特运动发展的各项宣传活动。
十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点击下方蓝字,下载赛事报名表、责任书及赛风赛纪保证书2026年河南省体育模特、健身模特锦标赛报名表、责任书及赛风赛纪保证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