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笑我,说我的男主角清一色都是深情的舔狗。
没办法呀!
艺术来源于生活。
我活了30多年,一个高富帅也不认识。
不过,矮的穷的倒是认识一筐。
我自己呢,一米七二,长相下等偏下,丢进人海里要打着手电筒才能找回来。
所以我是真的想象不出来,一群女孩子围着我转是什么感觉。
更想象不出来,什么豪门千金、霸道女总裁,壁咚我的情节——这种故事我写出来都觉得脚趾抠地。
但写舔狗,我确实有经验。
只不过我跪舔过的对象,不是什么女神——那是初级阶段。
我进化到了终极阶段:跪舔过一个又矮又胖、一口黄牙、浑身恶臭的职场老登。
老登挺着大肚子,成天PUA我,说吼我是为我好,是在帮助我成长。
我笑嘻嘻地说,谢谢您的教诲,听您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愿意永远追随您左右。
我一边被骂得狗血淋头,一边面带微笑递上纸巾,说您消消气,喝口水。
我一边听他吹嘘当年多牛,一边适时地“哇”“真的吗”“太厉害了”——语气之真诚,连我自己都差点恶心得想吐了。
你看,我这舔狗的本事,是不是快炉火纯青了。
你们跪舔女神,女神甩脸色你还会生气。
我跪舔老登,老登PUA我,我还要点头哈腰。
我写的男主角再舔,至少还有个“深情”做遮羞布。
而我,连深情都谈不上——我只是在给一个油腻、无能、靠吸下属血维持体面的老男人当台阶,当脚垫,当他证明自己“还是个人物”的道具。
说到这位老登的本事,那可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他最擅长的事,不是业务,是“造词”。
他发明了一套完整的职场黑话体系,把“推卸责任”叫“结果导向”,把“抢功劳”叫“统筹协调”,把“让下属加班到凌晨”叫“给年轻人锻炼机会”。
每次开会,他嘴里蹦出的四字词组比庙里和尚的佛珠还密,密到你根本来不及想这词到底什么意思,光顾着点头了。
他还有一个绝活:永远正确。
事情做成了,那是因为他“战略眼光独到,关键时刻把关”。
事情黄了,那是因为“执行层面理解偏差,团队领悟力有待提升”。
他就像那个永远赢棋的人,规则可以随时改——赢了按他的规则算,输了就换一套规则重算。
你永远不知道他手里那副牌到底是什么花色,因为你低头一看,发现自己连牌桌都没上,只是帮他搬椅子的人。
老登还特别“惜才”。
他的惜才方式很独特——就是绝不让你有机会离开他。
每当我流露出一点点“跳槽到别的地方”的苗头,他就会把我叫进办公室,语重心长地说:“小L啊,我观察你很久了,你能力不行,性格也不好。
你这脾气,出去要吃大亏的。
只有跟着我,才会受到重用。
”他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本事,是把控制包装成“为你好”。
有一回,我提交了一个方案,他看了三秒,眉头一皱:“这个不行,重做。
”我问哪里不行,他沉默片刻,高深莫测地吐出两个字:“感觉。
”我感觉不太行。
我回去改了三版,每一版他都说写得不行。
到第四版,我把第一版原封不动交上去,他看完,眼睛一亮:“这就对了嘛!
我就说你有潜力,逼一逼就出来了。
”那一刻我悟了:他不是要一个好的方案,他需要的是“我的方案经过他指导才变好”这个过程。
不然,怎么突出自己领导有方呢?
我这算不算舔狗之王。
我真想抽自己一耳刮子。
这么多年来,我居然能忍着恶心、咽着委屈、把伤害揉碎了踩在脚底下。
我舔的是什么?
是一个我打心底里瞧不起的货色。
虽然我写的全是深情舔狗。
可你想想,我笔下那些男主角,好歹舔的是自己喜欢的人。
我呢?
遇到了一个混蛋。
那个混蛋还想我把他当菩萨供着。
娘希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