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剧的核心命题,从来不是单一维度的悲悯,而是在法理框架下,平衡个体救赎与公众正义、加害者救赎与受害者疗愈的复杂关系。
电视剧《正义女神》以少年法庭为叙事载体,设定了“受害者家属痛苦”与“未成年罪犯矫正”的双线叙事,本意是展现少年司法中“惩戒与救赎并行”的人文内核,试图跳出非黑即白的司法叙事,挖掘未成年犯罪背后的家庭、社会根源。
但纵观全剧,剧集的情感天平彻底向未成年罪犯倾斜,将大量笔墨倾注于对少年犯的悲悯、共情与救赎,却刻意淡化、甚至忽视受害者的永久创伤与公众的正义诉求,最终陷入过度温情、情感偏斜的道德失衡困境,也违背了司法题材最该坚守的公平底色。
作为聚焦少年法庭的律政剧,《正义女神》对未成年罪犯群体的关照,本身具备现实意义。
剧集没有将少年犯简单塑造成十恶不赦的恶人,而是透过案件深挖背后的成因:或是原生家庭缺位,父母疏于管教甚至施暴;或是校园霸凌裹挟,被迫走上歧途;或是认知不成熟,一时冲动犯下大错。
这种叙事视角,打破了大众对未成年罪犯的刻板印象,让观众看到少年犯罪背后的社会病灶,也传递出“少年司法重在矫正而非单纯惩罚”的专业理念。
剧中对少年犯矫正过程的刻画,从抵触、对抗到忏悔、改过,细节细腻且充满人文温度,这份对边缘群体的悲悯,本是剧集的出彩之处,也契合少年司法“教育、感化、挽救”的基本原则。
可问题在于,剧集的双线叙事从一开始就名不副实,所谓的“受害者家属痛苦线”,完全沦为服务少年犯救赎的背景板,沦为推动剧情的工具性设定,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与深度刻画。
剧中但凡涉及受害者的戏份,大多浅尝辄止:要么是家属在法庭上短暂的情绪崩溃,镜头转瞬便切回少年犯的成长困境与内心挣扎;要么是将受害者创伤简化为“几句控诉、几滴眼泪”,从不展现暴力犯罪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的永久性、毁灭性创伤——失去亲人的终身遗憾、身体残疾的终身痛苦、心理创伤的难以愈合,以及漫长岁月里无法摆脱的阴影。
比如剧中某起未成年人故意伤害致死案,剧集用大段篇幅展现罪犯的家庭不幸、一时冲动的缘由,以及改造后的悔过,却只给受害者父母寥寥几个哭泣的镜头,没有深挖他们失去独子后生活的崩塌、晚年的绝望,更没有呈现司法程序中,家属对正义的迫切期待与漫长等待。
还有校园霸凌致伤案件,剧集聚焦施暴少年的原生家庭问题,试图为其行为找借口,却对被霸凌者的恐惧、自卑、心理创伤一笔带过,仿佛受害者的痛苦,只是用来衬托少年犯值得被救赎的陪衬。
这种叙事处理,本质上是将受害者的创伤边缘化,用少年犯的可怜,消解受害者遭遇的可恨,完全忽略了司法的核心前提:无论加害者有何种苦衷,受害者的伤痛都不该被轻视,正义的天平首先要守护受害者的权益。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剧集的过度温情,彻底忽视了公众的正义诉求,陷入了“为救赎而救赎”的道德误区。
少年司法的救赎,从来不是无底线的温情,更不是以牺牲受害者权益、漠视公众正义为代价。
法律的意义,既在于给迷途少年改过自新的机会,更在于告慰受害者、守护社会公平正义,二者缺一不可。
但《正义女神》为了凸显人文关怀,刻意弱化法律的惩戒属性,放大对少年犯的包容,甚至在部分案件中,将受害者家属的追责诉求,刻画成“不近人情、过于苛刻”,把法官、律师的核心价值,等同于“帮助少年犯脱罪、从轻处罚”,而非兼顾双方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这种情感偏斜,很容易向观众传递错误的认知:似乎未成年身份就是“免罪金牌”,只要有值得同情的理由,犯罪带来的伤害就可以被原谅,受害者的痛苦就可以被淡化。
可现实是,未成年犯罪的伤害不会因为加害者的年龄而减半,受害者的创伤不会因为少年犯的悔过而消失,公众对正义的诉求,更不会因为过度温情而消解。
司法的温情,从来不是无原则的偏袒,而是在坚守法律底线、保障受害者权益、回应公众正义诉求的基础上,给予未成年罪犯改过的机会,这才是真正的平衡,也是少年司法的应有之义。
《正义女神》的初衷,是想做一部有温度、有深度的律政剧,可最终却因情感失衡,走进了创作误区。
一部合格的司法题材作品,不该是单一的救赎叙事,更不该用对一方的悲悯,去掩盖对另一方的伤害。
只有真正做到平视受害者与未成年罪犯,既关照少年犯的矫正与成长,也正视受害者的创伤与诉求,既传递司法温情,也坚守法律底线,才能实现法理与人情的真正平衡,才能让正义不缺位、温情不越界。
而该剧的失衡,也给行业留下了警示:人文关怀不是无底线的偏袒,公平正义,才是律政剧永远的创作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