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有些串戏了,因为这部剧同样由佘诗曼主演,角色性格和《新闻女王》中的Mann姐也有些像,都是为了职业理想可以放弃世俗意义上的成功,有种“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的坚定。
片名《正义女神》除了指代主角,本义是像英文片名Themis一样,指的是古希腊神话中的女神忒弥斯。
她代表正义、法律与秩序,是西方司法体系最经典的象征。
香港终审法院的穹顶上就有她的雕像。
这次佘诗曼饰演法官言惠知,言官,开篇时是香港高等法院的暂委法官(可以理解为试用期),马上就要晋升为常任法官。
晋升前审理的最后一个案子是一起少年被控谋杀案。
少年的母亲是一位知名刑事律师,她用阿加莎·克里斯蒂在短篇小说《控方证人》(由比利·怀尔德改编的同名电影非常经典)中使用的手法骗过了言官和陪审团,成功帮儿子脱罪。
之后言官无意中得知真相,但由于一事不再理的法律原则,无法再追究少年的责任。
深感内疚的言官毅然放弃高等法院的职位,自请去低一级的裁判法院。
因为那里设置少年法庭,她誓要再也不放过任何恶魔少年。
开篇的恶魔少年究竟能不能被制裁成为一个贯穿始终的悬念,中间由各种各样的少年犯罪串联起来,基本2-3集一个案子。
全剧共25集,节奏轻快,结构工整,是一部很成熟的商业作品。
可以说无论是演员选择还是案件编排(融入真实事件以及社会热点),都是奔着“爆款”去的。
惩治少年犯的视角也能迎合大众对犯罪的痛恨与“解气”的需求。
从这个角度来说,用心与真诚的程度有些打折。
但好在全剧的屁股坐得很正,对少年犯不是一棍子打死,也不是圣母心泛滥。
而是首先明确不管有什么理由,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过的事负责。
然后再去探讨是否有真切的悔意,值不值得第二次机会。
剧中多次强调孩子的问题就是家长的问题。
即使是像恶魔少年一样看起来天生坏种,也是因为母亲的包庇一错再错,没有及时为自己的罪行付出代价,从而造成了更大的伤害。
如何教育孩子是一个永恒的难题,作为家长,可以从剧中获得一些启发。
为了看个热闹,本剧也是一部合格的下饭剧,因为本质仍可以算作探案剧,只不过披了律政的皮,破案由法官主导,法庭戏多一些。
TVB和优酷的合作终于找到了舒适区。
北上取得一定成绩的演员(比如佘诗曼通过《延禧攻略》打开市场)提供一个基本盘,叠加TVB职业剧的优势(其落地效果比内娱还是领先一些)吸引路人观众。
但这个模式目前似乎只有佘诗曼能达成,也许未来我们还会看到她穿梭于各种职业中,可是Mann姐也到了知天命的年纪。
本剧也是金牌绿叶许绍雄的遗作,也许有一天承载了一代人回忆的TVB也会自然消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