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剧《正义女神》校园霸凌名场面:家长学校漠视法律从不缺位近期律政剧《正义女神》热播,其中校园霸凌相关剧情直击社会痛点、引发广泛热议。

剧中,善良内向的女学生文静宜,因一封表达对老师纯粹好感的信件被同班同学发现,随即遭受持续性的嘲笑、造谣与孤立,沦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

面对文静宜的多次求助,学校为规避舆情、维持所谓“校园稳定”,选择“内部消化”、敷衍处置,未采取任何实质性防控措施;霸凌者家长则拒不承认孩子的霸凌行为,以“只是孩子间的玩笑”为由推诿责任、拒绝道歉。

多重漠视与不作为之下,文静宜长期处于压抑无助的状态,最终在霸凌者的怂恿下,手持美工刀划伤老师,还被教唆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最终被判处进入更生中心接受矫治教育,酿成“受害者沦为违法者”的双重悲剧。

本文将结合该剧核心剧情,拆解校园霸凌背后的法律要点,明确家长、学校的法定职责,剖析相关法律责任,为防范校园霸凌、依法维权提供专业指引。

01律师观点反对校园霸凌01校园霸凌并非“孩子间的玩笑”,而是明确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人格权利的违法行为,其行为性质具有违法性,霸凌者(根据其年龄)及其法定监护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02学校作为未成年人在校期间的教育、管理、保护主体,对校园霸凌行为具有法定的预防、发现、制止与规范处置义务,剧中学校“内部消化”“敷衍了事”“隐瞒不报”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行政不作为,其未履行法定教育、管理职责,需对霸凌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03被霸凌学生的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依法负有保护被监护人身体健康、人身安全及合法权益的监护职责,剧中文静宜家长“劝说孩子隐忍”“未主动维权”的行为,属于未全面履行监护职责,不仅会加剧孩子的身心伤害,自身也可能因监护失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04被霸凌者遭遇不法侵害后,依法享有正当防卫的权利,但正当防卫需符合法定条件(限度、时机等);剧中文静宜“持刀伤人”的行为,已超出正当防卫的合理限度,属于故意侵权甚至犯罪行为,其虽有可理解的诱因,但不能以“被霸凌”为由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仍需对其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02法律依据0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

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该条款明确学校对校园霸凌的预防、制止、处置义务,剧中学校未履行上述义务,已构成违法)0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制度。

学校应当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完善学生欺凌发现和处置的工作流程,严格排查并及时消除可能导致学生欺凌行为的各种隐患。

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剧中霸凌者的辱骂、恐吓、孤立等行为,已涉嫌严重不良行为,需依法矫治)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上述条款明确,霸凌者的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需承担相应过错责任)04《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若霸凌行为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施暴者(年满14周岁)可被依法给予治安处罚,其监护人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0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剧中文静宜持刀伤人,若造成被害人轻伤及以上后果,需根据其实际年龄,依法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印证“被霸凌不能成为违法犯罪免责理由”的法律原则)03律师提醒温馨提示~对被霸凌学生及家长:①坚决拒绝隐忍!

一旦发现孩子遭遇校园霸凌,无论情节轻重,均需第一时间指导孩子固定相关证据,具体包括:霸凌现场照片、视频、伤情照片及就医记录、双方聊天记录(微信、QQ等)、证人证言、学校处理记录等,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②立即与学校沟通,明确要求学校履行法定职责,及时制止霸凌行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对霸凌者予以管教,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被霸凌学生的人身安全及正常校园生活;③若学校存在不作为、敷衍处置、隐瞒不报等情形,可直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投诉举报,同时根据霸凌行为的严重程度,拨打110报警,必要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追究霸凌者及其监护人、学校的民事赔偿责任、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刑事责任;④加强对孩子的心理疏导,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维权意识,明确告知孩子“被霸凌不是自身的过错”,切勿模仿剧中文静宜的冲动违法行为,避免从“受害者”沦为“违法者”,若孩子出现心理创伤,可拨打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寻求专业心理疏导与维权指导。

对霸凌学生及家长:①明确认知:校园霸凌绝非“孩子间的玩笑”,无论是言语辱骂、孤立排挤、造谣污蔑,还是肢体殴打、损毁财物,均属于违法行为,严重者可能构成犯罪;②监护人需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发现孩子实施霸凌行为后,立即予以批评教育,责令孩子向被霸凌者主动道歉、赔偿损失,同时加强对孩子的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是非观,杜绝霸凌行为再次发生;③切勿抱有“孩子还小、无需担责”的侥幸心理,若孩子的霸凌行为情节严重,可能被送入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年满相应年龄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其行为不仅会伤害他人,也会影响自身的未来发展。

对学校:①严格落实法定职责,建立健全校园霸凌防控工作制度,定期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防治校园霸凌的教育、培训与宣传,明确校园霸凌的识别标准、处置流程与责任分工;②加强校园日常安全管理,常态化排查校园内可能发生霸凌行为的隐患,畅通霸凌举报渠道,确保霸凌行为能够被及时发现、及时制止;③接到校园霸凌举报后,需在法定时限内开展调查核实,书面通知双方家长参与霸凌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对霸凌者根据行为性质和程度,依法予以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对被霸凌学生提供心理辅导、情绪疏导及安全保护,对严重的霸凌行为,不得隐瞒,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等。

END陈 雅 秋江苏碧泓律师事务合伙人泰州市市十佳青年律师泰州市律协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州市律协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兼秘书泰州市律协海陵分会委员电话:15094337976陈雅秋,系江苏碧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泰州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泰州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委员兼秘书、泰州市律师协会海陵分会委员。

2017年荣获泰州市第三期青年律师训练营“优秀学员”称号,2018年荣获泰州市第四期青年律师训练营“最优学员”称号;2018年获得全区“十佳公共法律服务之星称号;2023年荣获碧泓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称号;2024年荣获泰州市十佳青年律师称号;2025年荣获南京市第二期青年律师婚姻家事实务培训班优秀学员称号等。

擅长办理婚姻家事、各类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不同类型的诉讼案件,多次参与办理非诉法律服务及公益法律服务。

累计为民事客户回款近亿元,为刑事客户多次争取不起诉等结果,为非诉客户出具法律意见、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促进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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