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春熙路上,人潮如织,我本是漫无目的地闲逛,忽地一抬眼,便瞥见斜对面一家女装店的橱窗里,立着一位肤白如瓷的模特,身上罩着一件橘粉色外套,面料垂坠,剪裁利落,本该是极好看的,可就在我驻足凝望的那一瞬,眉头不由地皱了起来——那件衣服,只穿了一半。

另一半袖子连同袖笼,从模特的右肩上滑落,软绵绵地垂挂在她的背后,像是谁匆匆路过时不小心扯了一把,又没人理会,就那么半死不活地吊在那里。

我心下一沉,好好一件衣服,竟遭此冷落。

我本想当作没看见就这么走过去,毕竟与我无关,路人一个,多事何益,然而走了两步,脚下却像生了根,再迈不动半步。

我这人有个毛病,见不得美的东西被糟蹋,见不得明明可以更好的事偏偏差一口气,就像黛玉见落花,总要葬一葬才安心,我这会儿的心情,大抵也是如此。

正要抬脚进去,内心却又忽地一颤——「万一老板不领情呢?

万一人家嫌我多管闲事呢?

又或者,人家老板的审美风格就是这般前卫,专爱这种半穿不穿的慵懒感呢?

」我在门口站了许久,像一只在屋檐下躲雨的猫,进不是,退不是,眼睛还时不时往橱窗里瞟一眼,那滑落的半截袖子便一次又一次地刺进我的眼里,怎么也躲不开。

话虽如此,我终究是受不了。

一件衣服,本可以很快被它的有缘人带回家,可能就因为这一点点的不周全,便与那人擦肩而过,天下多少缘分,不都败在这些毫厘之间么。

想到此处,我一咬牙,一跺脚,推门便进去了。

老板是位中年男子,正低头在柜台后拨弄手机,见我进来,抬头一笑,问我想看些什么,我脸上的温度忽地就上来了,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挑了最委婉的一句话轻轻递过去:「“老板,其实那件衣服挺好看的,就是……没给模特穿好,有点可惜了,路过的人看见,说不定就错过了……”」老板先是一愣,随即快步走到橱窗前看了一眼,拍了下大腿说,哎哟,刚上的新版,我还真没留意,说罢便仔仔细细地把那半截衣服给模特穿好,理平了肩线,又抚了抚下摆,回头笑盈盈地看着我:“姑娘,这件你要不要?

”我的脸瞬间更红了,红到耳根,活像个做了亏心事被当场捉住的小贼,连连摆手,低声说不买不买,然后几乎是逃也似地退了出去。

出门走了几步,我忍不住回头望了一眼,老板正站在柜台后,望着我的方向,脸上挂着一种我说不清道不明的微笑,不是揶揄,也不是失望,倒像是一种温吞的了然。

我知道,此刻他一定是明白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