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纽约州《合成表演者披露法》成为跨境圈讨论焦点。
这项已于6月9日正式施行的法案,对广告中AI虚拟人像的使用划定了明确边界。
对于亚马逊卖家而言,只要产品可能触达纽约消费者,就已被纳入监管范围。
一、法案核心:用AI生成真人感形象,必须披露这是全球首部针对广告领域AI虚拟人像的州级强制性法规。
从生效当日起,亚马逊卖家若在广告中使用AI生成的真人感模特图却未作披露,将面临法律处罚。
罚款标准为首次违规最高1,000美元,后续每次违规最高可达5,000美元。
那么,哪些场景会被波及?
站内视频广告中若出现AI表演者,须遵守法规要求;产品详情页的讲解视频、品牌旗舰店的宣传短片,凡是包含虚拟人物出镜表演,都需要按规定标注。
此外,站外投放的Facebook、Instagram、TikTok等广告同样在列。
简而言之,只要广告面向纽约州用户,且画面中出现虚拟模特、数字代言人,甚至AI合成的用户手持产品场景,最好都进行标注。
二、AI并非禁用,关键在于不误导消费者消息一出,不少卖家心生恐慌:“AI模特不能用了?
”“会因此被封号吗?
”需要澄清的是,法律并非禁止使用AI,而是要求:如果使用了AI生成、看起来像真人的形象或表演内容,就必须进行明确披露。
过去两年,AI模特几乎渗透了跨境电商的各个角落,服装、鞋履、家居等类目的卖家大量采用AI模特试穿试用,甚至用AI数字人录制讲解视频。
成本低、出图快、周期短,让这类内容快速成为主流。
正因如此,消费者看到后往往默认是真人试用,由此产生了误导风险。
这部法案要规制的,正是这种“以假乱真且不作说明”的行为。
真正需要警惕的情形包括:用AI生成的白人女模特展示连衣裙,AI男模手持健身器材,或是看起来像真人妈妈抱着婴儿用品的场景。
这些图片一旦出现在Listing或A+页面中被纽约消费者看到,就可能触发《合成表演者披露法》。
而如果只是用AI美化背景、调整光影,不涉及人脸或人形表演,则不在管制之列。
三、亚马逊平台规则与州法并行,卖家需自行把关此次AI监管并非临时起意。
早在今年3月,亚马逊就已更新《商业解决方案协议》,对AI生成内容展开严查。
亚马逊自身在Seller Central中提供AI生成工具,同时又要求卖家对这类内容进行标注。
这看似矛盾,实际逻辑在于:法律追责的对象是“投放广告的主体”,而非“生成内容的工具”。
换言之,即使使用亚马逊官方工具生成的AI内容,卖家也最好自行标注。
有卖家为此开Case咨询客服,得到的回复是:虽无强制标注要求,但不能误导消费者,否则由卖家自行承担后果。
保守起见,如果系统未自动添加标注,卖家应手动补充。
四、三条避坑要点,五步自查动作卖家在当前形势下需特别注意三点:其一,真人感AI模特图重点审查。
服装、美妆、母婴等类目中,图片里有展示产品的AI人物,必须标记。
其二,要么披露,要么替换。
继续使用AI模特图的,需添加“AI生成模特仅作展示参考”等说明;也可以换成纯产品图、实拍图或不露脸的场景图。
其三,杜绝用以假乱真的AI模特制造虚假行为。
例如使用AI后还刻意营造“真人体验”“真实买家使用场景”“用户实拍反馈”“模特亲身体验”“真实用户推荐”等表述。
消费者有权知道这是AI,不能让其误认为是真人出镜。
如果店铺已大量使用AI素材,建议按以下步骤自查:逐一检查每个ASIN中出现人物的内容,包括Listing图片、A+页面、品牌旗舰店、广告素材、视频素材及站外社交平台素材。
检查已使用AI人物的内容是否存在误导性文案,如标注“真实用户反馈”“买家实拍”等字眼。
对涉及AI人像的内容补充披露,例如注明“部分人物形象由AI生成”或“AI Generated Model”。
虽然可能影响视觉观感,但合规显然更为重要。
保留操作记录。
若使用的是“无明确人脸的抽象AI模特”,应留存作图需求和沟通记录,以证明从一开始就无伪装真人的意图,降低潜在的争议风险。
面对从平台到州法的双重收紧,卖家最明智的做法不是恐慌性放弃AI工具,而是用透明、规范的方式将其纳入合规框架之内。
-End- 亚马逊站外推广 咨询: +V:Katde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