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均来自网络)开播三集,讲完一个强制猥亵案。

案子本身并不新鲜,正如男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最初拒绝接手时所说,猥亵事实存在,证据确凿,没什么辩护的必要。

但是,还真让编剧写出了点新意。

由此揣测整部剧讲的大概是法理和人情的平衡。

首先,性别差异造成的无法共情。

男被告人这边由他的母亲也是家族企业的董事长出面重金聘请了一位女辩护律师,女受害人这边由她的老师也是校方领导(女受害人是私立学校老师)出面帮她拜托了一位男性代理律师。

原告方的男代理律师在接下委托的时刻带有男性对女性不幸遭遇的同情心,但无法共情,因为类似案件中很少有男性受害人。

男代理律师在与女受害人接触的过程中更多的关注点在于如何让其利益最大化。

被告方的女辩护律师在接到这个案子的最开始就对于其要求无罪辩护抱有极大兴趣,但这份兴趣并不基于她对被告的信任,而是基于她对原告不合理举动的不信任。

女辩护律师在整个案件调查过程中更多的关注点在于寻求真相。

当然,女辩护律师也是一位有职业操守的律师,在真相之上她愿意为自己的委托人争取最大利益。

其次,双方都未坦诚的真相如此简单。

案情最关键的点在于女受害人在遭受猥亵过程中有没有说不,不管是言语上还是行动上。

但是被告方辩护律师第一次开庭辩护的重点落在了女受害人在猥亵事实发生的前段默许了男被告人的求欢举动。

而女受害人对于被告方女辩护律师的犀利发问明显招架不住承认了自己的默许。

很明显,如果庭审没有中断,辩护证据的提交明显有利于被告方无罪开脱。

那么,为什么原本的你情我愿会变成强制猥亵的控诉?

诚然,女受害人隐瞒了关于猥亵事实发生前段自己的默许行为,但是男被告人隐瞒了求欢过程里自己的辱骂行为。

正是因为男方毫无底线的辱骂,引发了女方激烈的抗拒,甚至选择报案让男方罪名坐实。

就整件事情发生的21分钟内,女方有明确的拒绝行为,猥亵事实确实存在。

从案情回到剧情,女方对于男方辱骂行为上升到猥亵行为的零容忍,很值得探讨。

辱骂事实在很多场合都存在,却因为权力关系的失衡和情绪失控的粉饰被忽略。

上司对下属的辱骂,父母对孩子的辱骂,男性对女性的辱骂,都普遍存在且被视之为理所当然,甚至不认为其是辱骂。

但这是上位者滥用下位者之敬畏实施的一场以权谋私,使得下位者被迫成为上位者不良情绪宣泄的垃圾站。

而这种辱骂之所以屡见不鲜,不过是因为它总是单方面输出,因为下位者无从反抗使得上位者有恃无恐。

这其中男性对女性的辱骂词汇出奇一致,无非是贞节牌坊式攻击,而这种攻击言语极其恶劣,究其根本却站不住脚。

非常神奇的是,男性对这一类污名词汇似乎可以无师自通出口成脏,而辱骂事实发生后男性甚至可以从中得到莫大的虚荣和自得。

确实,存在即合理,但未必正确。

而正确与否,人心有数。

剧中这位男被告,家族企业主攻女性消费品,母亲是家族企业的董事长,从小到大的教育里都是尊重女性,但是他仍然在男女关系有序推进的过程里以上位者自居行辱骂猥亵之实。

这是男性叙事里某种与生俱来的劣性,无法用有则改之这样简单的词汇加以教导。

最后就说说虚荣心。

本案的女受害人为什么会存在从自愿到拒绝的心理变化,本质上还是虚荣心作祟,因为作为平民,她想要跨阶层过上美好生活。

而她为什么会有此虚荣,却是公众舆论导向的精准狙击。

剧里说她花三万块钱买的高跟鞋并不比三百块钱的鞋子更舒服,但为了虚荣心,她愿意忍受脚后跟磨破的痛苦穿上这双鞋。

剧里又说一双好鞋能够带她去到好的地方。

这其实是矛盾的,既然知晓痛苦就不应该只惦记好处。

“一双好鞋”论大约出自《流星花园》,这双鞋本质上应该是阶层难以逾越的山峰,但是却被杉菜打破,进而给每一个看偶像剧的女孩筑起了虚荣心。

女孩们看到了好鞋带来的好嫁甚至是跨越阶层的金钱权势,但是忽视了这双鞋它本身并不合适。

合适,其实应该优先于它所带来的附加价值。

但是太多人为了虚荣心买椟还珠。

节奏感很好的一部剧《女神蒙上眼》,后面大概会继续追下去。